97年度綜合所得稅發燒問題排行榜

Q:未滿60歲之父或母是否能讓子、女列報受扶養親屬? Ans:直系尊親屬(如父母)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得列報受扶養親屬。惟無謀生能力之認定原則請依財政部89.9.07台財稅第0890455918號函釋及96.12.20台財稅字第09604132960號令之規定認定。
Q:列舉扣除額之保險費24,000元上限,是否含勞保費、公保費或農保? Ans:包括在內。列舉扣除額之保險費係指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含勞保、軍公教保險及其眷保、學生平安保險、就業保險、農保等),每人每年扣除24,000元,惟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000者,以實際發生額全數扣除。但全民健康保險費,得不受金額限制。
Q:5月份所得稅結算申報,國稅局何時開始加班收件? Ans:加班收件時間:5月1日及5月21日至6月1日中午不打烊(星期六、日不受理),且5月27日加班至晚上7時,6月1日則加班至晚上8時。
Q:子女讀書繳交學校宿舍費可否列報房屋租金支出? Ans:可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及其配偶與受扶養直系親屬就讀國內各級學校,註冊時繳納之宿舍費,未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項下列報部分,可憑註冊時繳納之宿舍費或學費(有註明宿舍費)收據影本列報扣除,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適用。
Q: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父母,但父母親的保險費由其兄長繳納(要保人為兄長),則父母親的保險費可否申報扣除額? Ans:不可以申報扣除,依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應為同一申報戶。
Q:扣繳憑單上有一個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退休金額,請問要如何申報? Ans:此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提之退休金,免計入薪資給付總額,公司已將此金額扣除,故僅須依扣繳憑單上之給付總額申報薪資所得。
Q:取具健康檢查的收據,可否列報醫藥及生育費? Ans:健康檢查後如有到醫院接受治療,即健檢與治療兩者具有因果關係,並取具符合規定之收據正本,則可列報醫藥 及生育費。
Q:97年度個人出售房屋無法提出證明文件,如何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Ans:出售市(原省轄市)的部分,依房屋評定現值13﹪計算,縣轄市部分為房屋評定現值10﹪,鄉鎮部分則依房屋評定現值8﹪計算,列報財產交易所得。
Q:列報扶養姪女,則姪女就讀大學之學費,可否列報25,000元之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Ans:不可以,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僅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之子女就讀經教育部認可大專以上院校的教育學費始可適用,餘納稅義務人本人、兄弟姐妹、其他親屬或家屬皆無法列報扣除。
Q:報稅時如選擇標準扣除額是否能再將健保費全數扣除? Ans:不能,健保費係屬列舉扣除額之保險費,而一般扣除額只能從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擇一列報扣除,二者不得併用,故如已選擇標準扣除額,則不能再列報扣除健保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vivi5100 的頭像
    vivi5100

    no.18 空島@Most approaches the sky the caper

    vivi51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